根據(jù)《事業(yè)單位人事(shi)管理條例》(國(guo)務院令第652號)、《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》(桂(gui)人社發(fā)〔2011〕155號)、《桂林市事業(yè)單位公(gong)開招聘人員(yuan)實施細則》(市(shi)人社發(fā)(fa)〔2012〕80號)、《中共桂林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明確采取直接考核方式(shi)公開招聘事業(yè)單位人員使用編制有關事項(xiang)的通知(zhi)》(市編〔2023〕41號)等文件精神,現(xiàn)決定組織實施桂林市自然資源(yuan)局所屬事業(yè)單位2024年度直接考核(he)公(gong)開(kai)招(zhao)聘(pin)高層次專業(yè)技術人員工作。本次計劃招聘為(wei)實名編制人員,共4個(ge)職(zhi)位,計劃招聘4人(ren),現(xiàn)將(jiang)有關(guan)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職位
桂林(lin)市城市規(guī)劃(hua)設計(ji)研究院專業(yè)技術崗位人員3名。桂林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專(zhuan)業(yè)(ye)技術(shu)崗位人員1名。
二、招聘的基本條件和要求
(一(yi))具有(you)中華人民(min)共和國國(guo)籍。
(二)擁護中(zhong)華人民共和國憲(xian)法,擁護中國共產(chǎn)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。
(三(san))遵紀守法,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職業(yè)道德。
(四(si))具有正常履(lv)行職責的(de)身(shen)體條件和心理素質。
(五)具有履行崗位職(zhi)責所需的文化程度、業(yè)務知識、工作能力和執(zhí)(職)業(yè)資格。
(六)具(ju)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(pin)用條件。崗位(wei)所需要的其(qi)他(ta)聘用條件(jian)詳見《桂林市自(zi)然資源局所屬事(shi)業(yè)單位2024年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(ceng)次(ci)專業(yè)技術人員職位計劃表(biao)》(附件(jian)1)。
(七)具(ju)有下列情形之一(yi)的人員,不(bu)得報名:
1.曾因(yin)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(de)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(ren)員。
2.在(zai)各級(ji)公(gong)務員和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招考(聘)中被(bei)認定有舞弊等嚴(yan)重違反錄(聘)用紀律行為的人員。
3.新錄用未(wei)滿5年(含試用期)的公務員(含參照公(gong)務(wu)法管理的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)和新聘用未滿3年(含(han)試用期)的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名。
4.現(xiàn)役軍人。
5.在普通高(gao)校(xiao)就(jiu)讀的非(fei)2024年應屆畢業(yè)生(其中(zhong),在讀的(de)非2024年應屆(jie)畢業(yè)的專升本人員、研究生(sheng)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(li)、學位(wei)證書報(bao)考)。
6.被依法列為失信(xin)聯(lián)合懲戒對象人員。
7.被開除中國(guo)共產(chǎn)黨黨(dang)籍的人員。
8.報考人員(yuan)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(wei)。
9.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(gui)定(ding)不得報考的人員。
(八)其他:
1.本次招聘(pin)條件中涉及年齡、工作經(jīng)歷、相關資格等有關資格條(tiao)件的時間計算(suan),以2024年9月4日為截止日期,年限(xian)按足年足月(yue)累計。全日制或脫產(chǎn)就讀期(qi)間參加社會實踐、實(shi)習、兼職等不視為相關工作(zuo)經(jīng)歷。
2.年(nian)齡(ling)要求:報考(kao)桂林市城市規(guī)劃設計研究院專(zhuan)業(yè)技術崗位一、專業(yè)技術(shu)崗(gang)位二,桂林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專業(yè)技術崗位年齡為18周歲以上、40周歲(sui)以下(1983年9月4日至2006年9月4日期間出生);報考桂林市城市規(guī)劃設計研究院專業(yè)技(ji)術崗位三(san)年齡為18周歲以上、45周歲以下(1978年9月(yue)4日至2006年9月4日期間出生)。
3.各級機關(含(han)參照(zhao)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(yè)單(dan)位(wei))和(he)事業(yè)單位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在(zai)編(bian)人員報考,須(xu)取得所(suo)在工(gong)作單位及其主管(guan)部門的同意(yi)后,方可報(bao)考,一經(jīng)聘用(yong),若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因不同意報考拒絕(jue)辦(ban)理(li)相關手續(xù)所產(chǎn)生的后果(guo),由報考人員自行(xing)承擔。
三、招聘程序
桂林(lin)市自(zi)然資源局(ju)所(suo)屬事業(yè)單位2024年度直接(jie)考核(he)公開招聘高層次(ci)專業(yè)技術人員工作,按照發(fā)布招聘公告、報(bao)名與資格審查(cha)、考核、考察、體檢、公示和聘用等環(huán)節(jié)進行。
四、報名和資格審查
(一)發(fā)(fa)布招(zhao)聘公告
在桂(gui)林人(ren)才網(wǎng)(https://www.glrcw.com)、桂林市自(zi)然資源局網(wǎng)站(https://zrzyj.guilin.gov.cn)發(fā)布(bu)招聘公告及職(zhi)位計劃表。
(二)報名方式及(ji)時間地點
本次桂林市自然資源局所(suo)屬事(shi)業(yè)(ye)單位桂(gui)林市(shi)城市規(guī)劃設計(ji)研究院(yuan)、桂林市國土資源信息中(zhong)心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(yè)技術人員的報名工作,采取(qu)現(xiàn)場報名方式(shi)進行。
報(bao)名時間:2024年(nian)9月(yue)4日至9月5日(共2天),每天(tian)上午(wu)9:30—12:00,下午14:30—17:00,逾期不再受理。
報名地點(dian)及聯(lián)系電話(hua):桂林市臨(lin)桂區(qū)青蓮路8號(hao)桂林投(tou)資發(fā)展大廈南樓1301室,聯(lián)系電(dian)話0773-2860351。
凡符合招聘職(zhi)位報考(kao)條(tiao)件要求的報考人員,填寫《桂林市自然資源局所屬事業(yè)單(dan)位2024年度直接考核公(gong)開招(zhao)聘高層次專業(yè)(ye)技術人員(yuan)報名登記表》(附件2)一式三份,貼本(ben)人近期(qi)小2寸正面免冠彩(cai)色白(bai)底照(zhao)片。報名(ming)時,報考人員(yuan)須攜帶本人有(you)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(liao)原件及復印件(如畢業(yè)證、學位證、身份證、專業(yè)技術資格證明、榮譽證明、業(yè)績證明等),通過資格審查后(hou)交相關材料復印件一式五份(證明材料格式見附件5)。國外學歷、學位須獲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,提供認證證明材料。報名材料一經(jīng)受理,不再受理補充或更新報名(ming)材(cai)料。
現(xiàn)(xian)場報名原則上要求報考人員本人到場,如本人確有原(yuan)因不能到(dao)場,可委托報名。受委托人應提供委托人親筆手寫委托書(加(jia)蓋手?。┘笆芪腥擞行?shen)份證原件及(ji)復印件1份。受(shou)委托(tuo)人提供報考人員有(you)效身(shen)份證明和符合(he)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(xiang)關材料原件的,視為報(bao)考人員委托受委托人報名并承擔責任。
(三)資格審查(cha)
桂林市(shi)自然資源(yuan)局指定專人,現(xiàn)場按照本《公告(gao)》的規(guī)定和《桂林(lin)市自然資源局所屬事業(yè)單位2024年(nian)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(ceng)次專業(yè)技術人員職位計劃表》公布的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,對符合(he)報考條件的,不得拒絕報考,不符(fu)合報考的要說明理由,并當面反饋給報考人員。
報考人員要認真核(he)對報考崗位的招(zhao)聘條件,凡是不符合報考(kao)條件,仍提供虛假信息報名參加考核的(de),一經(jīng)核實,取消報考及聘用(yong)資(zi)格,責任(ren)由報考(kao)人員自行承擔。
現(xiàn)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,桂林市(shi)自然資源局負責報考(kao)人員的(de)資(zi)格審(shen)查。
五(wu)、考核(he)
(一(yi))符合招聘職位(wei)要(yao)求的人員,根據(jù)《桂林市自(zi)然資源局所屬事業(yè)單位2024年度(du)直接(jie)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(yè)(ye)技術人員評分細則》(附件4),按學歷(li)、專(zhuan)業(yè)技術職(zhi)稱、從事本專(zhuan)業(yè)工作年限、榮譽(yu)、業(yè)績等考核評分細則的內容計算總分,總分最高分者且超過70分的確定為考察人選。如出現(xiàn)總(zong)分同分的情況,依次以業(yè)績分、榮(rong)譽分、專業(yè)技術職稱分、從事本專業(yè)工作年限分、學歷分等逐項比對得分高者(zhe)確定為考察人選。
(二)考核工(gong)作由桂林市(shi)自然資源局組織實施,考核組成員(yuan)由5人組成,監(jiān)督(du)組(zu)成員由3人組(zu)成。考核(he)成績由考核組(zu)和監(jiān)督組共同(tong)確認(ren)并公布。
六、考察
(一)考察工作由桂林市自然資源局組織進行,考(kao)察(cha)組成員3到5人。考察參照公務(wu)員(yuan)錄(lu)用(yong)考(kao)察進行,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報考資格(ge)的匹配性、真實性,以及報考人員的政治素質、道德品(pin)質修養(yǎng)、業(yè)務能力、遵紀守法、崗(gang)位匹配度及遵守原(yuan)工作單位規(guī)(gui)章制度等情況??疾斓耐瑫r,要(yao)對報考(kao)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。考察工作原則(ze)上在10個(ge)工作日內(nei)完成。考察組在規(guī)定的時間內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工作???kao)察組(zu)應當廣泛聽取意見,做到全面、客觀、公(gong)正,據(jù)實寫出考察材料,考察(cha)結束后形成明確的考(kao)察意見(合格或不合格),考察結束(shu)后要形成書面考察材料(一式三份),考察組成員簽名,加蓋招聘單位及主管(guan)部門公章,報市人力資源(yuan)和(he)社會保障局。桂(gui)林市自然資源局根據(jù)考察結(jie)果,確定體檢人員名單。
(二(er))考察期間有自動放棄考察資格的,按第(di)五款第(di)(一)條規(guī)定依次遞補。
(三)考察不(bu)合格的,不得進(jin)入體檢環(huán)節(jié),可從(cong)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按第五款第(一(yi))條規(guī)定依次遞補。
七(qi)、體檢
體檢由桂(gui)林市自然資源局統(tǒng)一組織實施,并到指定的醫(yī)療機(ji)構(gou)進行,體檢(jian)費用由報(bao)考人員承擔。體檢時(shi)間及安排另行(xing)通知。
(一)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(guang)西壯族自治區(qū)委員會組(zu)織部 自治區(qū)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自治區(qū)衛(wèi)生健康委《關于進一(yi)步規(guī)范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(pin)人(ren)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》執(zhí)行,體檢標準按照《廣西(xi)壯族(zu)自治區(qū)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(jian)通用標準(zhun)(試行)》及《廣(guang)西壯族自治區(qū)事業(yè)單位公(gong)開招聘人員體(ti)檢操作(zuo)手冊 (試行)》執(zhí)(zhi)行,有國家制定的行(xing)業(yè)體檢標準的按行業(yè)標準執(zhí)行。對有當日當場復檢要求(qiu)的體檢項(xiang)目,復檢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的有關(guan)規(guī)定執(zhí)行(xing)。報考人員對非(fei)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(guo)有疑問的,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(xiang)桂林(lin)市(shi)自然資(zi)源局提交復檢申請,經(jīng)批準后(hou)進(jin)行復(fu)檢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,體檢(jian)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。復檢內容為對(dui)體檢結論(lun)有影響的項目。
(二)根據(jù)考核結果按照1: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。
(三)組織體(ti)檢時,工作(zuo)人(ren)員(含體檢醫(yī)生)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,應予回避。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(zuo)規(guī)程、弄(nong)虛(xu)作(zuo)假、徇私舞弊、瀆職失職,造成不(bu)良后(hou)果的工作人員(含體檢醫(yī)生),按照有關規(guī)定給予處理(li)。報(bao)考人員在體檢過(guo)程中,弄虛作假或者(zhe)隱瞞真(zhen)實情(qing)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,不予聘用(yong)或取消聘用資格。
報考人員無故不按規(guī)定時(shi)間、地點參加(jia)體(ti)檢(jian),視為自動放棄(qi)體(ti)檢資格。
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,從報考同一職位(wei)且考察合(he)格的人員中按第五款第(di)(一)條規(guī)定依次(ci)遞補。沒(mei)有遞補人選的,取消該職位招聘(pin)計劃。
八、公示和聘用審批
(一)桂林市自然資源局根據(jù)考察及體檢等程序得到的結果,確定(ding)擬聘人員名單,將擬聘(pin)人員名冊報桂(gui)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(bao)障局,在招聘公告發(fā)布(bu)的(de)范(fan)圍(wei)內進行公示(shi),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。公示期滿無異議的,或有異議經(jīng)核實不(bu)影響聘用(yong)的(de),按規(guī)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(xù)。對公示期反映有影響聘用(yong)問題的,經(jīng)核查屬實,不得聘用。擬聘用人員公示后,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(ge)或(huo)公示后查實(shi)不符合聘用條件的,不再遞補聘用對象。
(二)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《事(shi)業(yè)單位聘用合同(tong)》。簽訂合同時間應以到聘用單位報到之日(ri)起計算。招聘單位(wei)與受聘(pin)人員(yuan)簽訂的聘用合(he)同(tong),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。初次就業(yè)(ye)的受聘人員(yuan)與招聘單位訂立的聘用合(he)同期限3年(nian)以上的,試(shi)用期為12個(ge)月。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(he)自(zi)治區(qū)有(you)關規(guī)定執(zhí)(zhi)行。
九(jiu)、其他要求
(一)實行誠信報考制度。報考人(ren)員所提交的報考(kao)申請材料應當真實、準確,并遵守考試紀(ji)律。對弄(nong)虛作假、違反招聘考試紀律(lv)的報考人員,視情節(jié)輕重,分別給予(yu)取消相應資格、考(kao)核成績無效的處理。
(二)實行回避制度。工作人員在公開(kai)招聘中(zhong),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、直系血(xue)親關系、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(xi)、近(jin)姻親關系或(huo)者(zhe)其他可能(neng)影響(xiang)招聘(pin)公正的,應當回(hui)避。
特別提示:
1.本公(gong)告及附件(jian)中(zhong)的“以上”均含本(ben)級基數(shù),有特別說(shuo)明除外。
2.報考人員在事(shi)業(yè)單位招聘人員考(kao)試報名、資(zi)格審查、考核、考察、體檢等相(xiang)關環(huán)節(jié)中有違(wei)紀違規(guī)行為的,按照《事(shi)業(yè)(ye)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(guī)行為(wei)處理規(guī)(gui)定》(人社(she)部令第35號)處理。
本《公告》由桂林市自然資源局負責(ze)解(jie)釋,電話:0773-2860351。
相關(guan)網(wǎng)站:桂林人才網(wǎng)(https://www.glrcw.com);桂林市自然資源局網(wǎng)站(https://zrzyj.guilin.gov.cn)。
附件:
1.桂林市(shi)自然(ran)資源局(ju)所屬事業(yè)(ye)單位(wei)2024年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(yè)技術人員職位計劃表
2.桂林市自然資源局所屬事業(yè)單位2024年度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(yè)技術人員(yuan)報名登記(ji)表
3.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(yè)分(fen)類指導目錄(2024年(nian)版)
4.桂林市自然資源局所屬事業(yè)(ye)單位2024年直接考核公開招聘高層次專業(yè)技術人員評分細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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